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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离退休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0作者:本站原创来源:站内新闻

各市(地)、各单位老科协:

    现将《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离退休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送给你们,第二点评审范围及对象有新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按要求时间上报材料。

    如有问题,请致电0451-82660758咨询。

 

                                                       省老科协职称办    刘丽


黑龙江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离退休

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老科协,中省直各单位老科协,省老科协各分会:

根据黑办发〔2006〕12号、〔201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省离退休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全省离退休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每年12月份进行。各地、各单位务请于10月20日—11月10日间上报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范围及对象

按照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全省凡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科技人员(含在我省离退休后去外省市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外省市离退休后在我省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受本人身份、单位所有制限制,只要具备条件,均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离退休后取得的职称,可作为本人再工作资格水平的依据,但不与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三、评审标准

离退休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原则上执行《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具体操作时,要从离退休科技人员实际出发,在坚持基本评审标准的前提下,重在业绩和成果,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在职时未参加过职称评定,离退休后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不得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已有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越级申报。

国家实行资格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软件、卫生、翻译等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一律通过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省里不组织评审。未取得以上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二)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毕业证》《职称证》《退休证》;
  (四)申报晋升医疗卫生系列职称的,需提供由省卫生厅统一签发的《医师资格证书》;
  (五)取得现职称后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老科协职称办。

各(市)地、各单位在组织初评时,要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填写、论文论著的质量、证件是否有效等进行认真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省老科协不予受理。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三楼B区3031室

邮编:150001

网址:http://www.ljlkx.net

电子邮箱:lkxzuzhi@163.com

联系电话:0451-82660758

联系人:刘丽

 

 

 

 

                           省老科协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9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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